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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学校2015—2016年度“育人奖”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6-04-15 点击数:

各党委(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师德师风建设,做好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工作,根据浙教工〔2016〕15号和《浙江农林大学荣誉奖项管理条例(试行)》有关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于近期在全校开展2015-2016年度“育人奖”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评选名额

(一)先进集体:以学院(部)、部门为单位参加评选。设先进集体5个,其中推荐1个参加省级“三育人”先进集体的评选。

(二)先进个人:评选范围是工作满3年的学校教职工。设先进个人20人,其中推荐3人参加省级“三育人”先进个人的评选。

二、 评选条件

(一)“育人奖”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1.单位党、政组织重视育人工作,能够把育人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做到工作有部署、有检查、有总结,在本单位教职工中形成了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良好风气,成效显著。

2.单位育人工作有创新、措施得力、成绩突出。广大教师治学严谨、教风优良,能够模范遵守教学纪律,注重为人师表;教育思想活跃,积极投入教学改革,教学效果明显;科技、文化、学术氛围浓厚,学生满意率较高。广大学生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风气良好,学生集体有较强的团结进取精神,在学校开展的各种集体活动中有突出的表现。

3.教职员工对育人工作认识到位,全员育人意识较强。单位制度严明,全员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和职业道德水平,能够紧紧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做到严格管理、热情服务、办事公道、廉洁奉公,真正把思想教育融于严格管理和热情服务之中;教职员工管理服务作风优良,爱岗敬业、以身作则,部门工作业绩较好,受到师生好评。

4.单位近三年来在师德建设、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管理服务、学生工作、党风廉政等方面无责任事故发生,得到广大师生的普遍认同。

(二)“育人奖”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教书育人

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教书育人、师德高尚、严谨治学;为人师表、知行一致、敬业爱生;在育人实践中注重对学生全面素质和创新能力的培养;取得突出的教学育人成果。

2.管理育人

坚持管理工作为教育教学、科研创新服务,坚持本职工作与“教书育人”紧密结合。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高、工作作风好。通过科学的管理工作为教职工和学生服务,营造优良的校园育人环境,在管理岗位上为育人作出突出贡献。

3.服务育人

坚持后勤服务工作为教学、科研创新服务,坚持本职工作主动为教职工和学生服务,具有牢固的育人意识。热爱本职工作,文明礼貌,在后勤服务工作岗位上以出色的劳动使学生从中受到感染、激励和教育,为营造优良的校园育人环境作出突出贡献。

三、 评选程序与办法

(一)各党委(总支)、直属党支部召开本单位党、政、工负责人联席会议,研究落实评选工作的具体方案。

(二)各单位根据分配名额民主推荐“育人奖”先进集体候选单位和先进个人候选人(本单位)的预备名单;然后召开本单位党、政、工联席会议,对民主推荐产生的候选单位和候选人的预备名单进行综合评审,确定先进集体候选单位和先进个人候选人名单(评选向一线教职工倾斜,对已经荣获一次“三育人”先进个人的教职工一般不连续参加评选,已获选两届的个人不再推荐)。

(三)各分工会填写好“育人奖”先进集体候选单位和先进个人候选人申报表,请各党委(总支)、直属党支部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后于4月29日前送交校工会办公室。

(四)学校召开“育人奖”先进评选委员会会议,评选产生“育人奖”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建议名单。(5月9日前)

(五)“育人奖”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建议名单及其事迹简介在校园网上予以公示,接受全校师生员工的监督。公示结束后,报党委审批。(5月16日前)

四、表彰

(一)学校在教师节召开表彰大会,对获得荣誉称号的单位和个人颁发荣誉证书。

(二)通过各种方式和途径大力宣传“育人奖”先进集体和个人的先进事迹。

五、相关要求

各学院(部)、各部门“育人奖”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评选工作在各党委(总支)、直属党支部的领导下进行;各分工会在各党委(总支)、直属党支部的领导和行政支持下认真负责地做好本次评选的具体工作;各学院(部)、各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切实按照评选条件和程序,认真做好本次评选工作。


附件:1.2015—2016年度“育人奖”先进名额分配表

2.浙江农林大学“育人奖”先进集体申报表

3.浙江农林大学“育人奖”先进个人申报表


中共浙江农林大学委员会

2016年4月15日

附件1

2015—2016年度“育人奖”先进集体候选单位和

先进个人候选人名额分配表


单位

名额

先进集体候选单位

农学院(动科院)

2

由各党委(总支)、直属党支部在全校范围内推荐7个先进集体候选单位

林生院

2

环资学院

1

工程学院

2

园林学院

2

经管学院

2

法政学院

1

文化学院

2

信息学院

1

外语学院

1

理学院

1

暨阳学院

3

体军部

1

图书馆(现教中心)

1

机关(集贤学院、孔子学院)

3

后勤集团

3

国际教育学院

1

继续教育学院

1

合计

30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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