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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选2013—2015年度浙江省师德标兵和师德先进个人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5-04-23 点击数:

关于推选20132015年度浙江省

师德标兵和师德先进个人的通知

各分工会、直属工会小组: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进一步加强全校师德师风建设,树立和表彰师德先进典型,根据省教育工会《关于开展浙江省第四届师德标兵、师德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浙教工【201516号)的要求,现就在我校开展20132015年度浙江省师师德标兵和师德先进个人推选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选对象

为在我校从事教育教学一线工作3年以上的教职工。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含处级)不在评选推荐范围内。

二、推选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政治立场坚定。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自觉把党的教育方针贯彻到教学管理工作全过程,自觉践行并大力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学生健康成长。

(二)有优秀的职业素养和职业道德、精湛的技术技能。热爱教育工作,无私奉献,带头弘扬社会主义道德和中华传统美德。知识功底扎实、教学能力过硬、教学态度勤勉、教学方法科学,平等对待学生,尊重学生个性,理解学生情感,包容学生的缺点和不足。

(三)在教育教学、科学研究、服务社会等工作上取得突出成绩。

三、推选程序

(一)单位推荐:以基层分工会为单位,在广泛听取教职工意见的基础上自下而上进行推选;推荐名额原则上100人以下的单位推荐1名,100人以上(含)的推荐2名;推荐意见经同级党组织同意并盖章后报校工会。

(二)学校评审:由学校工会组织评委会,根据候选人的事迹材料和各单位的推荐意见,依据推选条件评定产生浙江省师德先进个人候选人2名,根据优中选优的原则,从中推荐全国和浙江省师德标兵候选人1名,报经学校审定。

(三)校内公示:对先进个人候选人进行公示,广泛听取教职工生的意见,公示期不少于三天,公示期满由学校上报省教育工会。

(四)表彰奖励:经省教育工会评选并获得荣誉的先进个人,学校将在教师节期间予以表彰和奖励。

四、工作要求

(一)严格操作程序,严把基层推荐、审核公示、集体讨论决定关,严防弄虚作假,坚持公平、公平,真正把师德修养高、社会影响大、示范作用好的教师推荐上来。

(二)《浙江省师德先进个人登记表》由本人实事求是填写,表内填写800字的简要事迹材料,同时撰写被推荐人公示材料300字以内,详细事迹材料3000字左右。推荐材料一律为A4纸双面打印,按照公文格式排版,一式3份。

(三)请各分工会、工会直属小组务必于54日下班前将上述材料交至校工会办公室(东湖校区活动中心211-6),同时将电子版发送到校工会电子邮箱(weihu@zafu.edu.cn)。

联系人:俞以撒 电话:0571-63740037

附件:《浙江省师德先进个人登记表》

中国教育工会浙江农林大学委员会

2015423


附件:

浙江省师德先进个人

1

(盖章)

浙江省教育工会制

填表时间: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照片

政治

面貌

民族

学历(学位)

工作

单位

职务

职称

联系电话

通讯

地址

邮政编码

公示情况:何时、以何种方式进行了公示。

(推荐单位填写)

何时何地受过何种奖励

获何种称号

基层工会所在党组织意见

( )

所在单位工会意见

( )

所在单位党组织意见

( )

省教育工会意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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