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16-2017年度工会积极分子的通知
作者:柳晓芳 时间:2017-11-23 点击数:
各分工会、直属工会小组:
为了总结经验、表彰先进,努力提高工会工作的整体水平和创新发展,充分发挥广大教职工在学校改革、发展、建设中的作用,依据年度工作计划,决定开展2016-2017年度浙江农林大学工会积极分子评选和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认真学习政治理论和专业知识,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2、模范遵守师德规范,在学校师德建设工作中成绩突出。
3、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奉献精神,能圆满完成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
4、关心同志,助人为乐,积极为教职工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得到教职工的信赖和好评。
5、关心、支持、热爱工会工作,积极参加校工会和分工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6、本人是工会会员,且在本校工作一年以上时间。
二、评选办法
1、各分工会在基层党委(总支)领导下,按照评选条件和名额在广泛听取会员意见的基础上(名额见附件1),推荐上报。
2、各分工会于12月30日前把推荐名单及登记表上报至校工会。
附件:1.2016-2017年度工会积极分子名额分配表
2.2016-2017年度工会工作积极分子登记表
中国教育工会浙江农林大学委员会
2017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