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省产业工会大病医疗互助保障补助金申请指南
作者:杨占江 时间:2020-04-24 点击数:
参加省产业工会大病医疗互助保障补助金申请指南
参加省产业工会大病医疗互助保障,在参保年内因病住院,均可申请医疗互助补助金。
一、保障待遇(以第六期为例)
保障期限内,每份保障按如下补助标准享受保障待遇
保障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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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助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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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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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住院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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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累计住院 6 天(含)以内的,一次性补助 300 元;
2、累计住院超过 6 天的,每天 50 元,最多补助 40 天,最高补助 20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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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仅一般住院的, 最少补助 300 元,最高补助 2000 元;
2、患重大疾病的,同
时享受重大疾病补助和一般住院补助,最高补助 27000元;
3、大额医疗费用的,同时享受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和一般住院补助,累计最高可补助 12000 元;
4、重大疾病补助和大额医疗费用补助不能同时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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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疾病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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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确诊罹患规定的 30 种重大疾病且住院治疗的,一次性补助 25000 元。首次确诊对未发现颈部淋巴结以外转移的甲状腺癌,并实施手术治疗的,一次性补助 15000 元;首次确诊对发现颈部淋巴结以外转移的甲状腺癌,一次性补助 250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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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额医疗费用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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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和规定病种门诊,按规定由个人支付的自理、自付(负)费用和使用浙江省大病保险特殊用药费用的累计总额(多次住院可累计,实行公务员医疗补助的行政机关及参照执行的事业单位,需扣减公务员补助)在 5000.01--30000元之间的, 5000.01--10000 元部分,按 40%补助;10000.01—20000 元部分,按 50%补助,20000.01—30000 元部分,按 60%补助,累计最高补助 100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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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30种重大疾病见《浙江省省级产业工会第六期职工大病医疗互助保障实施办法》。
二、医疗互助补助金申请
个人根据本人的实际情况,填写《一般住院申请表》或《重大补助申请表》或《大额医疗申请表》,一式三份(表格在工会网页下载中心下载),备齐相应申请表中“申请时应附材料”(建议交复印件,个人保留原件)。将申请表和应附材料交校工会,经校工会初审后交省产业工会,由省产业工会审定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