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工会:
为增强基层工会活力,丰富校园文化,创建和谐校园,根据上级关于工会活动经费有关规定,经校工会委员会研究,决定下拨2019年工会活动经费,鼓励和支持分工会组织会员开展活动,增强工会凝聚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经费标准:
以2019年6月份在编在岗教职工(工会会员)人数和学校财务处代扣的2019年工会会员会费总额为测算依据,同时为隆重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鼓励各分工会举办一系列相关活动,将每人每年200元活动经费提到每人300元的标准下拨各分工会活动经费,如本年度人员发生变化,经费不增不减。
二、经费使用时间:
每年的活动经费原则上当年使用;经费实行定额包干;未使用完的经费可结转至后一年使用。
三、经费使用范围:
1、按照浙教工发[2018]6号和浙农林大工 [2019]9号关于工会经费支出范围的有关规定,该费用主要用于组织会员开展宣传、教育、文娱、体育等活动及维护会员权益;
2、经费使用必须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执行省教育工会、学校有关财务管理的各项制度,不准将工会经费用于服务职工群众和开展工会活动以外的开支。
四、经费报账程序:
1、活动开展完后,有关经手人和证明人需在票据上签字(正式发票或校内转账收据)并列明事由,由分工会主席签署明确意见,报所在单位分管领导会签后,到学校财务处报账。
2、按照一事一结的原则,每次活动结束后相关人员须按时结算,及时报账。
3、发票为增值税发票的专票,抬头为“浙江农林大学”。
附件:2019年工会活动经费下拨清单
中国教育工会浙江农林大学委员会
2019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