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工会:
根据浙教工﹝2020﹞3号文件要求,为总结经验,推动和促进工会工作创新发展,省教育工会将选树一批先进工会组织、优秀工会工作者。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及名额
从事工会工作2年以上的工作人员,包括专、兼职人员均可作为推荐对象。厅局级干部不作为选树推荐对象。
省教育系统选树先进工会组织50个,优秀工会工作者200个。我校可推荐3名优秀工会工作者。
二、优秀工会工作者选树标准
1.政治素质过硬。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勇于担当作为,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纪违法现象。
2.工作效绩突出。热爱工会工作,服务意识、责任意识较强,业务精通,经验丰富,作风务实,成绩突出,受到党政组织和广大教职工群众的充分肯定,会员满意率85%以上。
3.所在单位工会成绩突出。所在单位工会是“六有”工会,工会工作具有典型意义和引领作用,受到党政的充分肯定,在本地区或本单位有较大影响力和知名度。
三、推荐步骤
各分工会在二级党组织领导下对照标准,可推荐1名符合条件的人员,也可不推荐。候选人申报表(附件1) 5月30日前报校工会。校工会将组织分工会主席会议进行评审,评审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上报省教育工会。
联系人:杨占江,电话:63740037(9298037)
邮 箱:249985943@qq.com
附件1:优秀工会工作者申报表
校工会
2020
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