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委(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中国工会章程》、《工会法》、《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教育部32号令)、《浙江省高等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规定》、《浙江农林大学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办法》等规定,经研究,拟于2023年3月21—22日召开浙江农林大学第十一届一次教职工暨第十四届一次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以下简称“双代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会的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坚持立德树人,加强民主建设,推进学校高质量发展,团结动员广大教职工对标“双一流”,奋进新征程,坚韧不拔、不断超越,为建设区域特色鲜明的高水平生态性研究型大学而努力奋斗。
二、大会的主要议题
1.听取和审议校长工作报告;
2.审议学校财务工作报告;
3.听取和审议工会工作报告;
4.听取和审议第十届教代会提案处理情况报告;
5.审议工会财务报告和工会经费审查报告;
6.审议第十一届“双代会”代表资格审查报告;
7.选举产生第十一届教代会执行委员会;
8.选举产生第十四届工会委员会和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
9.通过第十一届教代会常设工作委员会组成人员;
10.通过大会决议;
11.党委书记沈满洪讲话。
三、大会筹备事项
1.为确保大会的顺利召开,成立本次“双代会”筹备委员会,下设五个工作小组,负责大会的各项筹备工作(见附件1)。
2.工会、各党委(总支)、直属党支部要把召开本次“双代会”列入近期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认真做好第十一届教职工暨第十四届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见附件2)及第十一届教代会执行委员会、第十四届工会委员会和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推荐(见附件3)等各项筹备工作,确保大会顺利召开。
3.大会筹备工作计划(见附件4)。
附件:1.浙江农林大学第十一届教代会暨第十四届工代会筹备委员会组成及任务分工
2.浙江农林大学第十一届教代会暨第十四届工代会选举工作意见
3.浙江农林大学第十一届教代会执行委员会、第十四届工会委员会和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产生办法
4.大会筹备工作计划
中共浙江农林大学委员会
2023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