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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二级教代会及分工会换届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3-03-02 点击数:

各党委(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中国工会章程》《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和《浙江农林大学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规定》等规定我校二级教代会及工会已任期届满。经学校党委研究,决定对二级教代会及分工会进行换届。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换届选举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充分发挥广大教职工的主人翁精神和工会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大力推进民主治校、依法治校,增强二级教代会和工会组织的凝聚力与战斗力,团结和动员全校教职工同心同德、扎实工作,为加快建设区域特色鲜明的高水平生态研究型大学而努力奋斗

二、基本原则

二级教代会及分工会换届选举工作在二级单位党组织领导下,在校工会指导进行。二级教代会与工代会合并召开简称二级“双代会”),当选的二级教代会代表与分工会会员代表实行互认制。

二级教代会可设执行委员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按要求设立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新一届代表和委员任期为四年,可连选连任。

二级“双代会”以二级单位党组织所辖范围为单位设置,全校共23个。其中农学院分工会、化材学院分工会、数计学院分工会、光机电学院分工会、食健学院分工会、园艺学院分工会、茶学院分工会2021年6月新建立分工会。

二级“双代会代表

(一)代表资格。凡与学校或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二级单位签订聘任聘用合同、具有聘任聘用关系的教职工,均可当选为二级“双代会”代表。

(二)代表名额。二级“双代会”可根据教职工人数采用代表制和大会制。50人以下的,召开全体教职工大会;51-200人的,代表比例为30%-60%;201人以上的,代表比例为20%-40%。

(三)代表组成。以教师为主体,教学、科研一线教师代表不低于代表总数的70%(非教学单位一线教职工代表不低于代表总数的50%),青年教职工、女教职工及党外人士等应占适当比例。二级单位党政领导、分工会负责人应提名为代表候选人。

(四)代表条件

1.政治素养高。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模范执行党的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2.道德品质好。遵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坚持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为人师表。

3.工作业绩优。热爱社会主义教育事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能较好地履行岗位职责,业绩突出。

4.参政意识强。具备一定的参政议政能力,公道正派,坚持原则。愿意参加学校的民主管理活动,能胜任教代会代表的工作。

5.全局观念强。了解校情,关注民生,顾全大局,关心支持学校的改革、发展与建设,关心教职工的整体利益和切身利益。

6.群众威信好。能广泛联系群众,热心为群众办实事,能如实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

四、分工会委员会

(一)设置方案

根据会员规模,会员人数在50人以下的分工会设委员3名、50至100人的可设委员5名、100人以上可设委员7名。分工会委员会,可设主席、副主席、组织委员、宣传委员、青工委员、女工委员、文体委员、福利委员,委员可兼任。

(二)委员任职资格

身体健康,在编在岗,会员会龄三年以上,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职称,在职期间能任满一届。分工会主席原则上由具有高级职称的教职工担任。经审会委员要求具备一定的财务专业知识和财务管理经验。

五、换届工作程序

1.成立换届工作领导小组。二级“双代会”换届工作领导小组由二级单位党政负责人、上届分工会委员、教师代表组成,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任组长。负责协商二级“双代会”代表名额分配、分工会委员会设置方案、选举办法、会议议程等,组织换届选举。

2.做好宣传动员。各分工会要组织全体教职工认真学习《中国工会章程》《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浙江农林大学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等文件,提高教职工对换届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了解和掌握换届工作程序和具体规定,使其正确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保证换届工作顺利进行。

3.起草工会工作报告。工作报告要实事求是地总结上一届委员会的工作,肯定成绩,找到差距,提出新一届委员会的工作目标任务及实施措施。要有经费使用情况的财务报告。

4.选举产生二级“双代会”代表。由各工会小组根据代表名额和相关要求,在充分酝酿、共同协商的基础上,提名推荐代表候选人建议名单,报二级单位党委(总支)、直属党支部审查同意后,确定代表候选人,再由本单位全体教职工直接选举产生。

5.确定分工会委员候选人。由各工会小组根据委员设置,在充分酝酿、协商的基础上,提名推荐分工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由上届委员会根据多数工会小组的意见以及委员任职条件,提出建议名单(差额20%),经本单位党委(总支)、直属党支部审核、公示,确定委员候选人报校工会批准后,提交换届大会选举。

6.换届大会请示与批复。各分工会向学校工会呈报《关于召开换届大会的请示》(附件1),请示内容包括: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召开换届大会的时间、地点、选举方式、代表人数(职工人数)、候选人情况、大会议程等。请示由学校工会委员会审查同意后批复。

7.选举产生分工会委员会。各单位召开换届大会(全体教职工大会或代表大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选举办法详见附件2)产生新一届分工会委员会。同时召开分工会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等额选举产生分工会主席、副主席,确定委员分工。新一届分工会委员会产生后,可调整本单位工会小组设置。经审委委员的产生和选举参照执行。

8.根据学校分配的“双代会”代表名额和条件,按差额率不低于10%确定候选人,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本单位学校“双代会”代表,组成代表团,并做好提案的征集工作。具体要求见学校大会通知。

9.报批换届选举结果。各分工会应于3月9日前完成换届工作,并向校工会报送《关于换届选举结果的报告》(附件3) 和《浙江农林大学第十一届教代会暨第十四届工代会代表登记表》(附件4),报校工会备案。当选的工会主席、副主席以及各委员分工,经学校工会委员会批复后生效。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要精心组织,形成党组织领导、行政支持,广大教职工积极参与的良好格局,做好换届选举工作的各项筹备工作和新闻报道。

(二)严格程序。换届选举工作要求严格,程序性强,要周密安排,把握原则,确保换届选举工作的顺利进行和按时完成。

(三)严肃纪律。保障选举人权利,遵守选举纪律。在选举中要充分发扬民主,体现选举人的意志,严禁拉票、贿选。

 

附件1.关于召开换届大会的请示

附件2.浙江农林大学二级“双代会”换届选举办法(草案)

附件3.关于换届选举结果的报告

附件4.浙江农林大学第十一届教代会暨第十四届工代会代表登记表

 

 

            浙江农林大学工会

                                   2023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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