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工会:
为增强基层工会活力,丰富校园文化,创建和谐校园,鼓励和支持分工会组织会员开展活动,增强工会凝聚力。根据上级关于工会活动经费有关规定,现将2023年各分工会会员活动经费下拨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经费标准
以2023年3月份在编在岗教职工(工会会员)人数和学校财务处代扣的2022年工会会员会费总额为测算依据,设立各分工会子项目(相关帐号及经费见附件1),活动经费为200元/人。经费下拨后,本年度人员发生变化,经费不增不减。
二、经费使用时间
每年的活动经费原则上当年使用;经费实行定额包干;未使用完的经费年终收回,不再转入下一年度。
三、经费使用范围
1.按照《浙江农林大学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细则(试行)》(浙农林大工 [2019]9号)有关规定,各分工会的活动经费仅限于会员文体活动支出,分工会的职工教育及宣传活动费,从校工会经费中统筹支出。文体活动旨在丰富教职工的业余生活,分工会要按规定操作,禁止以活动名义变相搞福利,如组织采摘、钓鱼活动,采摘品和鱼归个人所有,个人应承担相关费用,比赛奖品除外。
分工会经费的支出项目及报销要求见附件2。
2.经费使用必须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执行省教育工会、学校有关财务管理的各项制度,不准将工会经费用于服务职工群众和开展工会活动以外的开支。
四、经费报账程序
1.活动开展完后,有关经手人和证明人需在票据上签字(正式发票或校内转账收据)并列明事由,由分工会主席签署明确意见,报所在单位分管领导会签后,到学校财务处校工会代管帐户中报账。
2.按照一事一结的原则,每次活动结束后相关人员须按时结算,及时报账。
3.发票使用增值税发票的普票,抬头为“浙江农林大学工会”,信用代码为81330000796477508L。
4.应代管帐户财务要求,每月5号、17号为报帐日。
附件:1.各分工会帐号及活动经费下拨一览表
2.分工会文体活动经费支出及报销要求
浙江农林大学工会
2023年3月8日